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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做节能减排明星、夺绿色奥运金牌 2008年全国青少年环境保护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环宣发[2008] 9 号
 

关于举办做节能减排明星、夺绿色奥运金牌
2008年全国青少年环境保护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省会城市环保宣教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从1998年以来,每年都开展不同主题的全国青少年环保系列竞赛活动。
2008年,正值中国举办奥运会,号召全国的青少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奥运,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努力,将由我中心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省会城市环保宣教中心及有关单位协办,开展“做节能减排明星、夺绿色奥运金牌”全国青少年环境保护系列比赛活动,该比赛包括“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公益招贴画设计比赛”和“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两个内容 ITT(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香港嘉道里农场、中国环境意识项目、搜狐网等为支持单位。
比赛活动的细则、奖励办法、参赛登记表详见附件,或登陆http://www.chinaeol.nethttp://green.sohu.com/s2008/qingsnhuanbao/进行查询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地比赛活动,并按每个比赛的具体要求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
 系 人: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   张亚楠 张友谊
电话/传真:010—84646361、010-846336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  
邮政编码:100029
电子邮件:youyizh@hotmail.com
zynlp@tom.com
 
附件1: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公益招贴画设计比赛活动细则及参赛登记表
2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活动细则及参赛登记表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青少年 环保 活动 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2008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公益招贴画设计比赛活动
细则及参赛登记表
 
( 一 )项目内容
1、内容要求:
(1)表现形式:作品可以是油画、水彩画、铅笔画等绘画作品,也可以是电脑构图作品。以上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有互相关联的多幅。所有作品必须先报送电子件,各地筛选后报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经过初评后,总局宣教中心将通知最后入围的作品报送原件。
(2)表现内容: 表现节约资源、能源与人类生产、生活的关系以及对绿色奥运的支持,作品要体现健康向上的内涵。具体如下: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节约资源
●节约能源
●利用可再生能源
●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绿色奥运等。
2、报送要求:
(1)所有比赛作品均要求有电子件。
(2)由省级宣教中心初选后的作品,先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收集登记整理后将最优秀作品传送到搜狐网专栏地址内,即http://green.sohu.com/s2008/qingsnhuanbao/由观众在网上先期评选,此部分评选分值占总成绩的20%。最后,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在以上评选的基础上,邀请部分作者将作品的原件或电子作品的打印件邮寄到北京进行终选。原件作品的尺寸要求50厘米ⅹ50厘米。
(3)每件作品需附文字说明,阐述内容及寓意。小学组要求对作品有50字左右的说明材料,中学组和大学组要求有150字左右的说明材料。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
   
( 二 )时间安排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宣教中心在本地区组织比赛初选,并在2008年6月15日前,将本省选送的作品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经过初选后将部分作品放在搜狐网里,由观众进行前期投票评选。每个地区报送大、中、小学生的作品分别不超过10件;
2、2008年7月下旬,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在搜狐网观众投票及收集完之后,组织专家进行最后的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同时在搜弧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消息。
 
( 三 )奖励办法
1、奖项
每个小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40名,优秀指导教师30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2、奖金
一等奖:赴香港考察交流,二等奖:600元/名,三等奖300元/名;
3、赴香港考察
组委会将组织一等奖获奖学生、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于2008年10月初(暂定)赴香港进行为期一周的交流考察活动。在香港期间的费用由组委会提供。
4、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公益招贴画设计比赛参赛登记表
                                                                                                     
作品名称
 
所在省份
 
参赛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参赛者签名
 
学校全称
(班级)
 
 
贴照片处
学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学校
联系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省环保部门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及传真
 
学校
选送
意见
 
 
 
(盖章)
 
选送部门
意见
 
 
 
(盖章)
项目
主要
内容
说明
(可另附页)
 
 
 
 
 
 
 
 
: 1、此表一式两份,报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一份,各地组织单位存档一份;
     2、登记表经参赛者签名后,即视为主办单位已拥有该参赛者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3、登记表格须书写工整、清楚。

附件2: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活动细则及参赛登记表
 
2006年和2007年在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中,我国选拔出的选手在有28个国家参加的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青少年水奖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最高奖和特别奖,为中国争得了荣誉。2008年活动比赛细则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内容要求:
(1)表现形式:围绕水资源保护、节约水资源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2)表现内容:以本地区可为人类利用的水资源(如河流、湖泊、水库、海洋、池塘、沼泽等)为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l        对水资源开展科学调查活动,并提出对其进行有效利用和管理的设想及方案;
l        净化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l        节约和循环利用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的发明活动;
l        节约农业用水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l        加强对水体及污染源的监测和管理的研究及发明活动;
l        在某种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少用水量的生产设计方案;
l        其他保护、节约水资源的方案。
2、报送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需上报一份书面材料及多媒体光盘,并且可根据自身情况制作项目展示材料(如果被评为国内一等奖,获奖者必须制作一套在斯德哥尔摩水周上供公开展示用的项目展示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包括:
l        一份说明该项目并配有图示(曲线图、图纸或照片)的打印报告。该报告不超过20页,内容要详实,论据要充分。其中包括图示和推荐人名单。文稿应是单面打印,图示不超过6页。
l        报告的第一部分必须是科学性的小结(摘要),简要说明项目目的、方法、所用材料、观察方法和结论等内容要点,并简要解释该项目是如何节约水资源、改善水质的。
l        提供一份用中文写成的项目介绍,项目介绍力求简洁、明了,容易理解。
l        提供一份说明,介绍从教师、父母、专家等有关方面得到的对该项目的支持帮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的科技发明和创造活动为作品内容。
3、参赛条件:凡20岁以下(1988年8月12以后出生),在校中学生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赛。(若团体选手获胜,最多只能有3名选手赴斯德哥尔摩参加水周及评奖、颁奖活动。因参加国际水周及青少年水奖的评奖活动,并在此期间展示介绍自己的作品,所以要求参赛学生具有较好的英语表达、交流能力)。
4、其它注意事项:
l        参赛学生英语口语具备一定水平;
l        参考文献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l        项目方案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有比较广泛的推广价值。
(二)时间安排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厅)宣教中心(处)等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比赛,于2008年5月20日前分别选送8个优秀作品,将书面报告、多媒体光盘、参赛登记表,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各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可依托本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从中遴选有关水科技创新项目报送到各地环保宣教中心参赛)。
2、组委会计划6月21日在北京举办总决赛和颁奖仪式,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将于6月14日左右得到通知,在总决赛上用多媒体等形式展示并介绍自己的参赛作品。
(三)奖励办法
1、奖项
一等奖1名(或团体1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优秀指导教师20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2、奖励及奖金
一等奖获得者(最多三名选手)将代表中国参加于2008年8月中旬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水周及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的评奖、颁奖活动。选手赴瑞典的旅费及住宿费用由活动组委会负责,不再颁发奖金(获二、三等奖的学生将申请安排以自费形式参加在瑞典的活动)。
二等奖:800元/名,三等奖:500元/名;
3、赴香港考察
组委会将酌情组织部分获二等奖的学生、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代表于2008年10月(暂定)初赴香港进行为期一周的交流考察活动,在香港的费用由组委会提供(其中被确定参加赴香港考察和交流活动的学生不再颁发奖金)
4、 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参赛登记表
 
作品名称
 
所在省份
 
参赛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参赛者签名
 
学校全称
(班级)
 
 
 
 
 
 
贴照片处
学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学校
联系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省环保部门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及传真
 
学校
选送
意见
 
 
 
(盖章)
 
选送部门
意见
 
 
 
(盖章)
项目
主要
内容
说明
 
 
注:1、此表一式两份,报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一份,各地组织实施单位存档一份;
2、登记表经参赛者签名后,即视为主办单位已拥有该参赛者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3、登记表格须书写工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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