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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平和县环保局局长涉嫌受贿被逮捕
来源: 作者:厦门网 http://www.xmnn.cn 发布时间:2008-04-15  
厦门网讯  为企业介绍机构做环评,并在审批中给予“关照”,原漳州市平和县环保局局长赖某因此受贿6.8万元。3月28日,他和两个下属涉嫌受贿罪,被平和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方查明,赖某在担任平和县环保局局长期间,伙同局里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某、监察大队大队长林某,与漳州市职业技术学院环境科学研究所实际经营者张某约定,由他们向企业推荐,让张某所在机构来做环境影响评价。他们还在张某所做的环评报告审批时,进行了关照。其间,张某将收费收入的30%支付给赖某等三人。从2007年7月到2008年1月,赖某等三人共收受回扣款109700元,其中,赖某68000元,周某21500元,林某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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